国中医药教便函〔2006〕3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、中医药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
根据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和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《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》,我们组织制定了《乡村医生(中医)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》、《乡村医生(西医)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或建议,并于4月5日前反馈我司。
联系人:徐金香 电话:010-65914969 传真:65930673
附件:1、乡村医生(中医)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(征求意见稿)
2、乡村医生(西医)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(征求意见稿)
二○○六年三月二十三日